根据数据显示,年中国企业针对拉美的交易总额为77亿美元,超过了北美和欧洲的总和,拉丁美洲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最喜欢的并购“猎场”。作为拉丁美洲兼并和收购的重要目的地,智利在拉美的并购规模仅次于巴西,时该区域外资吸引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实践中,并购战略不清和无法有效管理并购交易是导致交易落空的主要原因。本文简要介绍在智利进行并购交易所需注意的事项及法律规定,以供参考。
1.并购前期的筹备工作确定兼并收购目的、制定具体规划。兼并和收购是公司为实现以经济特征为主的目标而实施的法律程序,也是为进入其他市场而被广泛采用的投资方式。在智利通过兼并收购进行投资可以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加速业务发展;二是通过战略伙伴完善管理、引进技术和优化融资;三是进入新的市场和开拓业务;四是分散风险。
2.与并购相关的智利法律规定在收购方面,公司收购是指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对另一个法人的全部或部分社会权利或股份的收购,法律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具体规定。涉及的法律主要为《商法典》中关于商事普通合伙企业和简化股份公司的规定以及有关股份公司的法律。在兼并方面,智利18.号法律第99条对兼并的定义做了明确规定,是指两家或多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公司的过程。兼并涉及到公司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被兼并的公司的所有财产和股东均加入到合并后的公司中,即两份或多份社会财产归到一个法人名下的一份财产(包括资产与负债)。需要注意的是,对智利股份公司和简化股份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时,若仅收购部分股份,则需接受其章程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定,并支付相应的份额。公司的兼并受有关股份公司的18.号法律及其规章的管制,这些规章对未被《商法典》和其他特殊法明确管辖的其他类型商业实体进行补充约束。兼并是特别股东大会的主题,也就是说,根据股份公司法律的第57条第2点的规定(特别股东大会的主题:公司的转型、兼并和分割事宜以及章程的修改),股东为兼并事宜被特别召集并进行投票。在兼并和收购中,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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